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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  
关于申报2004年度黑龙江省机械工业优秀工艺成果及工艺优秀论文的通知
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专业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
二ОО四年省机械工业理化负责人暨省计量理化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会议摘要
黑龙江省变压器类产品行业行规行约

行业信息  
黑龙江省变压器类产品行业
行 规 行 约
二00四年八月一日 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黑龙江省变压器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广大用户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变压器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特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行约)。
第二条 本行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提高变压器类产品行业自我管理能力,规范企业和行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为宗旨。
第三条 本行约所称变压器类产品行业,是指省内从事变压器、管理互感器、调压器、电抗器、有载分解开关、电瓷及配套组部件产品的科研、开发、制造、检测、鉴定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总称(以下简称变压器行业)。
第四条 凡是省变压器技术专业委员会,会员将视为自动加入本行约。倡议尚未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从业者,自觉遵守本行约,从维护全行业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和创造本行业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 本行约由省变压器技术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全体会员单位和本省从事生产及有关企业都具有约束力,都应自觉遵守本行约。
本行约的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等项工作由专委会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 行规行约
第六条 所有会员单位和生产企业,都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
第七条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全体会员单位和省内有关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制定并遵守有关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产品质量与产品标准相符,凡不合格的产品,保证做到不出厂。
第八条 在产品销售活动中,严格执行本行业确定的产品平均成本价或最低限价,并作为价格自律的警戒线,反对行业内企业恶性竞争、压价倾销、扰乱市场等行为。
第九条 变压器行业企业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对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捏造、散布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形象;反对通过行贿、回扣等手段谋取正当竞争不能实现的市场利益;反对在招投标中,假借政府名义,利用行业垄断地位,相互串通、暗箱操作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第十条 行业企业应共同维护本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流动秩序。做到在聘用其他会员单位的人员时,如原单位提出异议,并确有证据证明该人员有违法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行为时,一般不应聘用,聘用其他会员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尊重原单位和合法权益,不得通过高薪等不正当手段,使用原单位的技术成果或专利。

第三章 行业道德
第十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行业整顿治理和市场准入的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行约,顾全大局,维护行业的利益。
第十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做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序发展,自觉的抵制水平重复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产品。
第十三条 同行业之间提倡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寻求共同发展。在质量和价格相当的基础上,应优先考虑行业内协作配套的产品,并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十四条 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交往中,应该讲信誉,重合同,履行协议,严禁欺诈、蒙编、坑人的行为发生。提倡文明生产、严格依法营经,做到自觉、自重、自律,把企业办成文明工厂。

第四章 行约的实施
第十五条 行业企业应本着“民主协商、互相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为维护行业共同的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各企业应大力宣传本行约,教育员工从事生产业务活动时,保证本行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省行业监督检测机构,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应以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为依据,认真做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外埠产品市场准入测试,严防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第十七条 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行业自律监督的组织工作,经有关企业推荐组成行业自律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行业行约的实施。
第十八条 为推进行约的有效贯彻执行,每年开展一次总结、检查评比活动,对于模范执行本行约或在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为省内信得过产品,对于违反行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视不同情况给予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
第十九条 行业内有关企业违反行约时,任何其他单位均有权及时向行约执行机构进行检举,并要求行约执行机构进行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专委会会员单位之间对执行本行约发生纠纷时,可向专委会提起申诉,由专委会常务理事进行仲裁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行约由专委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行约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妥之处,会员单位均可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第二十三条 本行约修改权属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本行约的解释权属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
3.技能鉴定
*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简介
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站,于2004年经国家和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担负着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赋予的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职能。
黑龙江省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现设有专职工作人员,站长、副站长、培训师资人员、考评人员、财务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等。鉴定场所高低压电器及装置、变压器行业分别总面积420多平方米,训练室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并具有完备的供训练用各类设备及检测仪器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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